关于2024年度退休教职工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各位退休教职工:
按照津职大【2019】147号对教职工医疗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及天津市社险相关要求,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.2024年医疗费二次报销不存在超限部分,门(急)诊超限部分无需交票。门(急诊)、门特、住院所有类别医疗费全部调取数据。
二.注意事项
切记此次二次报销是2024年度产生的医疗费,2025年的票据请您自己保存好。
不明事宜请拨打保健站电话59671605 陈老师。
后勤管理处 离退办
2025.5.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