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年度退休教职工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各位退休教职工:
按照津职大【2019】147号对教职工医疗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及天津市社险相关要求,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.请全体教职工将2023年度门(急)诊就医费用超限部分(9000-10000元)的收费票据(加盖收费章),于5月24日前上交保健站105室,由保健站统一按照学校要求粘贴。请将所交收费票据放入纸袋内,切勿装订,封皮上写上所在单位(学院或部门)、姓名、联系电话。
二.注意事项
1.检查好票据是否加盖“收费专用章”,票据打印是否清晰。
2.别忘附上“门诊费用清单”尤其是中药药费。
3.检查费必须有费用清单。
4.门诊挂号条和住院费不必上交。
5.切记此次二次报销是2023年度产生的门急诊费,2024年的票据请您自己保存好。
三.交票据方式
1.本人或委托家人、在职老师直接交保健站105室,提前电话联系陈老师(9:00-17:00)。
2.顺丰快递至北辰区洛河道2号天津职业大学食堂四楼离退办412马昕越收(17302202686)
3.在快递封套上写上您的姓名、电话号码。
4.不明事宜请拨打保健站电话59671605 陈老师
后勤管理处 离退办
2024.4.22